壹.中途離校填報與通報系統:https://leavers.k12ea.gov.tw/
一、填報及通報對象:
(一)、連續無故不到校三日以上 (含休學與轉學)
(二)、『全學期缺課節數達修習總節數二分之一
(三)、曠課累積達四十二節之學生』二、中途離校填報需填寫學生相關缺曠原因等資料,因此,生輔組統計出缺勤缺曠課資料後,通知導師並請導師上網填報 (請先上網申請填報帳號,步驟如下方連結),再由註冊組統一通報。
二、中途離校學生通報系統網站連結 通報系統操作步驟:
(一)、請至 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通報系統 登錄
1).未填報過資料:若未曾填寫過,須要進行帳號「註冊」,並通知註冊組審核通過才能進行通報及日後追蹤輔導記錄填寫。(請牢記所申請的帳號、密碼)
2).註冊方法:進入中途離校系統網頁,右上角,有登入、註冊,
(二)、登入且填報資料
請點選->註冊。 選->校內人員申請,進行帳號申請
1).學生基本資料。
2).中離原因、類型。
3).輔導與追蹤。
(三)、列印。
(四)、蓋章後交至註冊組。
(五)、偕同輔導組、生輔組追蹤輔導。並通知註冊組審核通過,才能填報
三、填報說明依國教署中途離校學生輔導追蹤辦法:
(一)、導師必須對每位中途離校的學生進行輔導追蹤,輔導組每學期至少2次 (需進系統點選:追蹤記錄,並填寫輔導記錄表)。
(二)、關心學生狀況,直到學生成年或此中途離校原因解除。
(三)、通報結案學生回到學校、已轉至他校就讀、成年等。
貳、法源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
二、通報中途離校的目的是積極的關懷與輔導
(一)、掌握並追蹤中途離校學生、長期缺課學生與轉學學生。
(二)、回饋學校規劃課程
(三)、提供家庭清寒或發生重大變故而致中途離校、長期缺課或轉學的學生必要之救助、安置或其他福利服務
(四)評估學生轉銜學制或轉學需求,協助輔導就讀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或其他學制,或送適性學習社區。
(五)、並連結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勞動部、法務部、內政部、衛生福利部之資源,提供就學、就業或其他相關協助。
三、誰該被通報中途離校?
(一)、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
(二)、長期缺課學生:全學期缺課節數達修習總節數二分之一,或曠課累積達四十二節之學生。
(三)、學籍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之休學學生。「學生於開學日後,無故連續未到校超過七日,並經通知而未於期限內回校辦理請假、轉學或放棄學籍者,視為休學。」
(四)、不需通報:一般缺曠課,經導師聯繫後,能及時(即時)完成請假手續,無缺曠之憂。
四、何時該通報?期限有多長?
(一)、學校應自學生中途離校、長期缺課或轉學事實發生,或復學之日起三日內,完成通報作業
(二)、中離學生之通報、追蹤及輔導期間,自通報之日起,至學生成年止。
五、誰負責通報在學中離生?
(一)、第一線:導師--在學不明原因缺曠的、未請假、開學未註冊的學生。
(二)、第二線:註冊組--已休學、已轉出3天內未到新學校報到的學生追蹤。
(三)、導師、註冊組、學務處、輔導室協力的個案。
六、誰負責聯繫、紀錄休學與長病學生?
(一)、依據:
2).《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
(二)、規定:
1).註 冊 組:聯繫、紀錄、追蹤休學、長病學生,復學之必要資訊。
2).導 師:定期追蹤、掌握現況 填寫中途離校學生追蹤輔導紀錄表。
3).輔導老師:(1).提供諮商輔導。
(2).協同導師、任課老師、家長召開個案會議。
(3).協助中途離校學生家庭支持。
(4).建立中途離校學生個案輔導紀錄。
(5).聯絡校外資源(社工、心理師等)擔任諮詢顧 問 。
(6).定期追蹤、掌握現況。
(7).填寫中途離校學生追蹤輔導紀錄表。
對辦理休學之學生,了解及掌握休學原因,定期追蹤輔導,並提供復學相關資訊,積極鼓勵其復學。
參、中途離校原因類型 建議處理方式
一、個人因素(健康狀況、精神或心理疾病生活作息不規律物質濫用藥等)轉介醫療機構。
二、家庭因素(經濟、發生重大變故或不良、生活習性影響生長或監護人虐待傷害、須照顧家親屬和交通不便、家庭功能不彰等)- 協請相關社政單位提供助。
三
四、社會因素(受同儕、朋友影響加入幫派或不良青少年組織流連沉迷網咖其他不當場所等)- 校安通報與警察及相關機構協助。
肆、本校依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實施 校務會議113/10/16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