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啟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申訴委任書
茲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4條第6項委任受任人________________為
□申訴代理人,就委任人因提起申訴事件,有為一切申訴行為之權,
□有撤回申訴之特別權限。
□無撤回申訴之特別權限。
□申訴輔佐人
爰依法提出本件委任書。
委 任 人: (簽名)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住 址:
受 任 人: (簽名)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統一編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