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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 / 光啟高級中學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

光啟高級中學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

112324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517日來函辦理「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訂定「光啟高級中學高中部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案經各校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考量高級中等學校階段學生身心發展需求、學校條件、社區特性、校園安全、交通狀況、家庭需求及其他相關因素,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強化主動學習、提升學習品質為主要目的,並兼顧師生互動、班級經營及生活教育需求。

三、依總綱規定,高中每週學習節數 35 節,每日排課以 7 節為原則。上午第一節正式上課以前屬「非學習節數」,教育部秉持將學習自主權還給學生精神,並符應十二年課綱「自發、互動、共好」理念,修正「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限制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每週得實施全校集合活動至多一日;當週其餘日數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且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 31 條精神,維護學生休息及健康權利,及培養學生自主規劃能力。

四、依總綱之規定,學習節數每週35節,其中包含必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他非學習節數之活動例如:早修、朝會、午餐、午休、環境清掃/維護等規劃如下:

()早修:0730 - 0800,導師/學生自主規劃運用,提供學生自修、靜心、準備上課、班級事務處理等安排。

()環境清掃/維護:

1 1200 - 1230午餐後學生依照班級掃區工作分配,確實進行內、外掃區環境清掃工作。

2 1450 - 1510各班級視掃區狀況進行環境維護。

()午餐:1200  - 1230(含打掃)

()午休:1230 - 1250依寧靜午休原則,除經申請核准之活動外,全體同學應於教室內安靜休息。

()環境維護、中午用餐與午休時間,不開放操場。

五、學生每日在校作息時間詳如下表,如因班級經營、學校重要活動、其他特殊需求,在學生安全無虞前提下,得調整部分上、放學時間。

六、為維護學生校園安全,學生請避免於上午7時前到校、下午17時後離校,本校值勤人員將依規定時間進行校園淨空。

七、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但基於維護學生在校安全並視學生學習情節,採取適當之正向輔導管教措施。

八、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時間/星期

07:30~08:00

導師/學生自主

規劃運用

朝會/導師/學生自主

規劃運用

導師/學生自主

規劃運用

導師/學生自主

規劃運用

導師/學生自主

規劃運用

 

08:00~08:10

 

早點名

早點名

早點名

早點名

早點名

 

08:10~09: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09:00~09: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09:10~10: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0:00~10: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0:10~11: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1:00~11: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1:10~12: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2:00~12:30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12:30~12:50

 

午休

 

午休

午休

午休

 

午休

 

12:50~13:00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13:00~13:5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班週(社團活動)

 

 

13:50~14:0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4:00~14:5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班週(社團活動)

14:50~15:10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15:10~16: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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