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主管理組織與分工
(一) 組織
為建置本計畫之自主管理機制,成立均質化推動組織,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
本計畫之推動組織架構如圖1所示。由召集學校校長及各校承辦單位主任及組長依職掌權責分工負責,其說明如下:
1. 諮詢小組:
(1) 專家諮詢委員
(2) 社區國中校長及主任、社區人士及家長代表組成。
(3) 諮詢委員之邀請乃為提供本計畫之修正、諮詢等事項。
2. 推動小組:
(1)由總計畫學校校長擔任召集人、承辦處室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參與學校相關業務人員(主任及組長)擔任執行小組成員。
(2)負責本計畫之研擬,並配合本計畫研訂年度之工作分工、期程,並據以執行之。
(3)每二個月參加工作執行會議,進行工作協調,另於每學期末提出成果報告。
3. 管制考核小組:
(1)總計畫學校校長擔任召集人,各校校長擔任副召集人,各校相關業務主任組成管制考核小組。
(2)訂定本計畫之成效評估與期程管制進度,據以瞭解計畫進展,促進成效。
(3)運用社區網站建置,定期公告各項辦理活動、成效評估與期程管制填報介面,以方便資料蒐集。
本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係由總召集學校私立光啟高中負責召開跨校推動小組會議,協調各校之間分工與課程合作,再由各校推動小組撰寫計畫及執行。執行期間由管制考核小組成員檢視計畫執行結果及成效,並於推動小組會議時提出討論。每學期執行結束前,由推動小組討論共同時間,辦理諮詢輔導會議,邀請諮詢專家委員及各校代表到校,檢視各項計畫執行成效及提出改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