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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教學 / 課程發展 / 2.成立課程發展組織及運作 / 2-1 本校訂有教學研究會組織要點,規範本校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會之職責與會議功能。每學期定期召開各科各領域教學研究會。依各科發展方向及學生學習成果適時修正相關課程,經教學研究會討論決議後,提報至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於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至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2-1 本校訂有教學研究會組織要點,規範本校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會之職責與會議功能。每學期定期召開各科各領域教學研究會。依各科發展方向及學生學習成果適時修正相關課程,經教學研究會討論決議後,提報至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於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至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為便利各科教師研討教材教法、研訂教案、自編教材、評鑑與選擇教科書、檢討教學進度、訂定命題規範、檢討學生學習成果、改善教學方法、交換教學心得、分享教育新知、提升學科專業等議題,訂有各教學研究會之教師共同研討之時間,依照不同領域、科別,本校分別有國文領域、英文領域、數學領域、社會領域、自然領域、藝術領域、科技領域、國防通識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資訊科、機械科、汽車科、電機科、餐飲管理科等共計14個教學研究會,每一教學研究會設有召集人,各所屬領域、科內教師為當然成員。

    本校各教學研究會定期召開會議,每學期行事曆訂有3次會議時間,召集人可另視需要加開會議。每學期開學前一週召開第一次會議,分別由召集人擔任主席討論訂定全學期之討論議題,而後於學期中則依序研討既定之議題,同時教務處亦將隨著學期教學之需要,提出其他議題請教學研究會研討。除此之外,每次教學研究會議時,教師會輪流提出教學心得、教育新知、學科專業、參與校外研習之心得等各項分享。

2-1-1 教學研究會會議資料及紀錄(紙本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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